(资料图)
5月30日,记者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,截至今年5月份,山东省法院办理退出失信案件20245件,将16415家企业移出失信名单,为相关企业在政府采购、招标投标、行政审批、融资信贷、市场准入等方面扫清了障碍。
自今年3月起,山东省法院与山东省发改委联合开展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信用修复”专项行动,联合下发《关于开展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信用修复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》,旨在解决企业发展难题,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和发展活力。
坚持信用信息修复与督促履行义务相结合,山东省各级法院进一步细化企业退出失信名单的条件,确保符合退出条件的企业全部移出失信名单,同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对虽有失信纪录但有发展前景、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企业,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,或督促有失信纪录的企业制定履行方案,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和履行承诺,根据诚信情况移出失信名单。
目前,在退出失信名单的企业中,4957家企业已经履行了义务或执行完毕,1259家企业因被撤销、注销、宣告破产或破产重整而移出失信名单,7623家企业因案件终本后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,被移出失信名单,2208家被执行企业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而退出失信名单。
同时,山东省各级法院结合专项行动,不断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。构建立、审、执一体化协调配合机制,将督促履行贯穿立案、审判各环节、全过程。建立常态化的信用信息、修复信息共享机制,执行法院对移出失信名单的企业,同步推送发改部门和信用中国(山东)等平台。对于积极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,执行法院及时出具自动履行证明,推动建立多部门认可的信用修复证明制度。
此外,山东省各级法院还结合专项行动,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,深入企业走访调研,阐释和解读限制高消费、纳入失信名单、信用修复管理等法律政策,提高企业法律意识、诚信意识和风险意识。
据悉,下一步,山东省法院将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制度,为企业发展解难点、止痛点、通堵点,为山东全面建设更具吸引力、竞争力的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下一篇:最后一页
Copyright 2015-2022 华中导报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:京ICP备12018864号-26 联系邮箱:2 913 236 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