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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点快报!ST新研: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

来源:    时间:2022-12-19 21:01:56

证券代码:300159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ST新研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2-071


(相关资料图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

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特别提示:

下简称“大信所”)。

伙)(以下简称“亚太所”)。

战略、未来业务发展需要,经综合考虑、广泛了解、审慎决策,公司2022年度

审计机构拟由亚太(集团)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

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,期限为一年。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

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,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无异议。

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》,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

审议。

  一、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

  (一)机构信息

  机构名称:大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

  成立日期:1985年

  组织形式:特殊普通合伙

  注册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

  首席合伙人:谢泽敏

  人员信息:截至2021年12月31日,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57人,其中合伙人

计报告。

  业务信息:2021 年度业务收入 18.63 亿元,为超过 10,000 家公司提供服务。

业务收入中,审计业务收入 16.36 亿元、证券业务收入 6.35 亿元。2021 年上市

公司年报审计客户 197 家(含 H 股),平均资产额 258.71 亿元,收费总额 2.48

亿元。主要分布于制造业、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、电力热力燃气及水

生产和供应业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、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。本公司同

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 124 家。

  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,职业风险基

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。

  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 的情况:杭州中院于

带赔偿责任。截至目前,该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,本所已履行了案款。

  大信所不存在违反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》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。

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,行政监管措施17次,未受到过刑事处罚、自律监

管措施和自律处分。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、31人次受到监督管理

措施。

  (二)项目信息

  拟签字项目合伙人:吴育岐

  拥有注册会计师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。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,2009年

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,200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,2019-2021年签署的上市公司

审计报告有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、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

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。未在其他单位兼职。

  拟签字注册会计师:郭春俊

  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。2007 年成为注册会计师,2010 年开始从事上

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,2014 年开始在本所执业。2019-2021年签署的上市公

司审计报告有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。未在其他单位兼职。

  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:冯发明

  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。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, 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

公司审计质量复核,200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,2019-2021年度复核多个证券业务

的质量复核,包括上市公司年报、IPO等。未在其他单位兼职。

  拟签字项目合伙人、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

为受到刑事处罚,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、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、监督管理

措施,受到证券交易所、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、纪律处分的情况。

  拟签字项目合伙人、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《中国注册

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》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,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,也不存在

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,定期轮换符合规定。

  审计收费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、繁简程度、

审计工作量等情况协商确定。

  二、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

  (一)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

  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所于2021年审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,2021年度,

亚太所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。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亚太所开展部分审

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。

  (二)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

  鉴于公司发展战略、未来业务发展需要,经综合考虑、广泛了解、审慎决策,

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拟由亚太(集团)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变更

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,期限为一年。

  (三)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

  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,各方均已明确知

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。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会按照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

第1153号-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》要求,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。

  三、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

  (一)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

 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所的执业情况、专业资质、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

解,对其独立性、专业胜任能力、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

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,认为大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,

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服务的能力和资质,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

度审计要求,同意向董事会提交关于变更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。

  (二)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

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,独立董事认为大信所具备为上市公

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,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,满足

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要求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,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

体股东利益的情形,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。

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,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审计质量。大信所具备相应

的业务能力和审计资格,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

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

体股东利益的情形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大信

所。

  (三)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

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》,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。

 (四)生效日期

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,并自公司2023年

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
 四、报备文件

 (一)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;

 (二)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;

 (三)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;

 (四)大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营业执业证照,主要负责人和监

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,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

件、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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